江西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深入企业帮扶督导 推动标记规则落实落地
2022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标记规则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了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为精准、高效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基础,能有效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互动。
为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工作,3月份以来,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组成帮扶小组,通过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对标记规则进行宣传,向企业阐明标记规则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企业自动标记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对标记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和帮扶。
此次帮扶行动,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共深入走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钢铁、造纸等行业相关企业23家,对企业在标记工作中碰到的难题,现场答疑解惑,帮助排查解决自动监控设备标记相关问题30多个。不少企业反映,标记规则实施伊始,由于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有限,企业工作人员对标记规则理解不深不透,有时候会出现错标、漏标的现象。但是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帮扶指导和企业的不断摸索,标记工作逐渐变得规范、准确,企业也更加深刻认识到标记规则为数据异常情况提供了查询、陈述、申辩的途径,本质上减轻了企业手动报告异常情况的工作负担。
现场检查标记工作相关问题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将继续加强标记规则的宣贯,督导企业落实设备标记主体责任,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完善企业申诉机制、及时处理企业申诉问题,充分利用依规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为非现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