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加减乘除” 做实县级巡察整改 “后半篇文章”

2024-04-16 11:43 阅读
大江网

  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一柄利剑,其最终目的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整改到位与否,事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事关干部群众是否真正体会到获得感,事关巡察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在工作实践中,县级巡察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在落实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方面客观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的履行整改存在“过关”心态,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甚至边改边犯,等等。究其原因,除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外,整改的日常监督乏力等问题也制约了巡察的高质量发展。如何规范流程,整合力量,强化监督,推动县级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笔者认为,应在做细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有效运用好“加减乘除”工作法,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才能切实发挥县级巡察整改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中的标本兼治作用。

  紧盯责任用“加法”,拧紧传导链条“加压阀”。牢牢扭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传导压力,拧紧责任“发条”,激发被巡察党组织抓整改的内生动力。一是健全整改责任机制。优化制度设计,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促机制、评估报告、追责问责责任体系,固化反馈移交、检查评价、转办督办等机制,在追责对象、细化追责情形、追责方式、规范追责实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责述廉、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加大约谈提醒力度。通过约谈唤醒责任意识。对思想不重视、整改工作落后的,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建立起底清仓机制。加强巡察问题督导力度,开展整改“年度起底、届内清仓”工作,对年度、届内整改工作进行过筛,形成问题清单,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原汁原味”通报进展情况,标榜先进,落后表态,以严肃纪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整改氛围,倒逼“一把手”整改责任。

  对账清单用“减法”,答好反馈问题“必答题”。在责任上做“加法”目的是为了在问题上做“减法”,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动态跟踪、对账管理、限时销号,推动问题清零。一是完善整改台账。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强化分类处理,倒排时间、倒逼任务,逐个销号;建立巡察整改预警负面清单,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应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惩处措施。二是强化线索督办。健全线索处置办法,制定汇总、分析、通报、督办工作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办理程序、处理意见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通报办理进度,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各承办部门结合案管室反馈意见,优化办案力量配置,加强会商研判,推动巡察线索快查快处。

  协同联动用“乘法”,画好监督贯通“同心圆”。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协作,不断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凝聚强大合力,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一是统筹监督力量。进一步厘清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的整改监督职能,健全完善情况通报、协作联络、人员选派、日常监督和成果运用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监督闭环。二是整合监督资源。探索巡察与人大、民主监督协调互补,注重掌握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意见、政协重点提案等涉及巡察问题办理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议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合作,广泛深入宣传巡察新政策新部署新要求,注重搜集、分析、研判媒体反映的巡察问题,及时回应关切。三是共享监督成果。建立健全巡察横向纵向联动机制,加强对贯通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到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抄送双重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抄送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督查督办职责,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治理。四是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巡察与群众、舆论监督相互促进,探索“传统+现代信息化”手段,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辟巡察整改“码上评”智能平台,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综合效应。

  祛除顽疾用“除法”,延伸巡察成果“运用链”。注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融合,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是推动“未病先防”。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实行前置整改,督促其他未巡察党组织对号入座、未巡先改,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发生、共性问题久治不愈。二是落实拓展延伸。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瞄准“当下改”,及时纠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同时,立足于整改成果的“长久立”,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巡察专报、批示、督办、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行业系统内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政策性梗阻问题,向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推动开展系统行业施治、一体整改,提升“发现一个、规范一片”的放大效应。(田永胜)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