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一批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2024-04-30 09:53 阅读
抚州市人民政府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裴飞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裴飞、陈平德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晓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冬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龚冬根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邓莉芬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唐淑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晓明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长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东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耀华同志任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主任;

吴道华同志任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建英同志任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萍同志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亮同志任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洪宇同志任数字抚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正东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梁慧勇同志任市立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彭诗维同志任市立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胡顺昌同志任市第三医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建军同志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文英同志任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余勇同志任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丁宝根同志任赣东学院科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万志明同志任赣东学院后勤与保卫管理处(人民武装部)副处长(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东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程强强同志任赣东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翰林同志任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院长;

免去黄小春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健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忠东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晓健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心灵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家佳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小敏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吴秀英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建国同志的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火生同志的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林庆、徐维同志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文新同志的抚州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胡末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黄文静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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