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申领生育津贴不用结婚证准生证

2024-07-19 10:47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实习生邹泽欣、李玉璐全媒体记者黄玉龙报道:17日,“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之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昊介绍,2019年起,江西省推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2023年,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4.61万人次,较2019年增加了22万人次;全省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出3.52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1.77亿元;全省生育津贴待遇支出13.19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4.48亿元。

  强化政策设计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江西省医保局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门诊保障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因孕产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由各统筹地区予以定额医保报销。

  在住院报销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予以不同比例的医保报销。

  在津贴发放上,参保女职工正常分娩的,最低按98天支付,对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增加60天按158天支付;难产、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再叠加享受15天生育津贴;流产或结扎等特殊情况的,按不同天数予以支付。

  截至2023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12.30万人,较2019年增加了109.1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11.32万人。

  强化待遇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负担

  省医保局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一方面,认真落实居民生育医保待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江西省全面放宽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参保女职工享受基本生育津贴待遇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脱钩,取消结婚证、准生证等限制性材料。此外,省医保局稳步提升生育费用保障水平,自2024年1月1日政策实施以来,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来看,职工较之前分别增长了5%、10%、5%,居民较之前分别增长了10%、20%、30%。

  强化部门协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省医保局实施新生儿资助参保政策,自今年年初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实施半年来,全省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达11.74万人,享受医保待遇31.25万人次1.91亿元。同时,江西省拓宽生育支付范围,将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乙类支付范围,今年6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将为参保群众节约2.9亿元医疗费用。

  针对异地就医服务,实行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打通省内就医“无异地”,实现生育门诊、生育住院省内“一站式结算”,目前,全省共有2.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最大程度释放医保红利,提升群众生育体验。同时,江西省医保局全面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

  江西省医保局会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为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江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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