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4814元!景德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

2024-07-25 16:14 阅读
景德镇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度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确定。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4814元(单位和个人各2407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402元(单位和个人各201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最高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

  三、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认真执行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不得高于上限和低于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月足额汇缴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专户。

  特此通知。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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