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小托育”服务“大民生”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国家层面第一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托育整体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托育需求。
幼有所托是重要的民生,事关婴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国家的未来。此次《通知》的印发,对降低社会整体养育负担、提升养育质量、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都大有裨益,是十足的民生工程。可以预见,随着《通知》的落实落地,必将让“幼有所育”更优质,让托育不负所“托”。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托育服务机构与托位数量均快速增长。如,2020至2023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6亿元,新建48个地市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33个城市(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目前全国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已近10万家,托位约480万个……一组组数据正逐渐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托育需求。
婴幼儿托育服务,看似家庭的小问题,实则关系国计民生。我国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近3000万,困扰不少家庭的“托育难”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全社会对“幼有所育”又有哪些期待?《通知》出台可谓是正当其时,无疑是回应群众期盼之举。《通知》进一步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范围,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完善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一项项务实举措,给群众带来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改善,让群众享受政策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不仅更好缓解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也让更多家庭托得上、托得起、托得好。
育儿是家事,也是国事。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多措并举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更多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托育需求,让普惠托育服务不负所“托”,向着儿童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城市不断迈进。
(谢丹玲 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