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节后首个工作日,旅游纠纷庭前解!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叶丽琴、甘兆扬)“确认无误后,请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2月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该院旅游解纷经验,从司法护航旅游业健康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旅游环境出发,在节后首个工作日庭前化解一起涉旅健康权纠纷。
据悉,原告单某在某景点内游玩时摔伤。因对赔偿事宜争议较大,单某于今年1月对经营该景点的旅游公司提起诉讼。受案后,承办法官一方面悉心做好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良性沟通,努力缓和双方矛盾。在调解中,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并无异议,争论焦点集中于责任划分。同时,身为外地人的单某一直担心纠纷难以得到快速解决,其将为此耗时耗力;而旅游公司则忧心该起纠纷若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使春节的旅游旺季受到一定影响,双方共有的焦虑情绪,进一步加深了调处的难度。
详细梳理该案难点后,承办法官在认真参考该院类似旅游纠纷案例,汲取其中旅游解纷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在案证据对该起事件进行全面复盘,依法依规核算赔偿金额并详解相关依据;随后,考虑到春节临近且双方均怀有焦虑,承办法官在贴合双方实况和心理进行分别劝导后,为双方拟定赔偿方案,以节前确定赔付金额和给付方式,节后商定其他细节及正式确签的方式,最大限度减轻该起纠纷对双方造成的紧张思虑,并避免影响旅游公司正常运营;最后,为营造法治旅游环境,承办法官针对该案中旅游公司在安全管护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决定在解纷后对其开展相应法治宣教。
2月5日,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订庭前调解协议,旅游公司随即当场赔付到位。案结事了后,承办法官在法庭内按预定计划对旅游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普法和劝导,通过解析多起旅游纠纷实例,提醒其增强法治思维、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涉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