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不得诱导超量点餐,“好规定”需要“真落实”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于6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指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中,要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不得诱导食客超量点餐,这一针对餐饮浪费的新规,恰似直指行业痛点的“药方”,但要让“节俭理念”真正融入餐饮消费的日常,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菜单设计”,更需要执法力量拿起“锅铲”,在落地环节精准“掌勺”,让反浪费从条文走向实践。
长期以来,餐饮行业存在的“诱导超量点餐”现象,既是对粮食资源的隐性浪费,也折射出消费观念中的畸形导向。部分商家为追求客单价,通过“大份优惠”“套餐捆绑”等方式暗示消费者多点餐,甚至在服务环节刻意忽略“适量点餐”的提醒,导致“剩宴”频现。
此次新规直击病灶:一方面,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超量点餐”,从经营行为源头划定红线;另一方面,要求商家提供“小分量、多规格菜品”“菜单标注分量与建议人数”,通过细化服务引导理性消费。这种“堵疏结合”的制度设计,既回应了社会对餐饮浪费的治理期待,也为行业转型提供了清晰路径——让节俭不再是道德倡导,而成为有章可循的经营准则。
然而,对商家而言,“诱导点餐”背后是赤裸裸的利益逻辑——单桌消费额越高,利润空间越大。尤其在餐饮竞争激烈的当下,部分商家将“量大实惠”作为卖点,甚至形成“不点就亏”的消费心理暗示。若执法不能打破这种利益链条,仅靠商家“道德自觉”,新规很可能沦为纸面规定。
“餐饮新规”需要“执法掌勺”。要让新规真正“烹饪”出节俭的好味道,需从执法端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让制度长牙、让约束带电。执法部门可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出台“负面清单+正面指引”。也就是说,既要倡导,更要处罚。
当商家不再将“量大”作为卖点,而是以“精准服务”赢得口碑;当消费者不再把“剩菜”视为“排场”,而是以“光盘”体现素养,节俭才能真正融入餐饮文化的肌理。唯有如此,“餐饮新规”才能超越条文本身,成为培育社会文明的“烹饪指南”,让每一顿餐食都充满尊重与节制的味道。
(郭元鹏)
编辑:汪凯凡
校对:吴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