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劝诫感化三名股东 执行和解租赁纠纷
2025-06-19 16:52
贵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我们希望能与申请人和解!”三名股东的一致表态,让执行团队化解案件的信心大增。6月1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采用“耐心释法+悉心劝导”的方式,执行和解一起大额租赁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引导效果。
被执行企业某农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吴某租赁场地,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租赁期满后,因农业公司拖欠部分租金拒付,吴某在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农业公司向吴某支付所欠租金3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农业公司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由于农业公司名下经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公司的三名股东均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申请人吴某遂申请追加该三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准许。
随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三名股东的银行账户,并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然而,三名股东均存有较强抵触情绪。为打破僵局,执行团队经反复研判后于16日将该三名股东传唤到庭。在劝诫中,执行法官结合执行经验和真实案例,现场向三人耐心阐释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细致解答其疑问,并以三人均从事经营活动为切入点,悉心劝导其理解申请人吴某因租金被欠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在执行团队以心换心的规劝和感化下,三人表态愿意配合执行并共同请求和解。经执行法官数小时协商和调解,双方在当日晚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名股东当场向申请人吴某先行兑付8万元,余款分期付清,该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