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2025-08-05 15:32 阅读
人民日报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

一是确定各级管理事权。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突出总部管理责任。细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要求,要求总部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及配送中心、门店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