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先验房后收房”!宜春公开征求意见

2025-11-11 10:42 阅读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宜春市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宜春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知》(赣建城镇〔2025〕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春市实际,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宜春市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和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和时间提出反馈意见与建议:

  1.电子邮件:sjzjfck0795@163.com.com

  2.通信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427室

  3.联系电话:0795-3224667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宜春市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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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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