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如何申办不动产权证?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2025-11-13 11:15 阅读
赣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家的房子是2003年划拨土地建设的自建房,想知道如何申办不动产权证,需要递交哪些证件资料。

  针对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的工作人员答复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除此之外,还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工程,不需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成果报告(自然幢纸质及SHP文件、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分层平面图、原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了解,因该网友办理首次登记时缺少房屋测绘成果报告等材料,待资料齐全后,可带齐材料前往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窗口办理首次登记。(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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