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四措并举”推进村级债务专项整治 切实为集体经济减负赋能
大江新闻讯(通讯员张 涵)瑞昌市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专项清查与化解工作,有效解决村集体债权债务复杂、呆账坏账堆积、资产账面虚高问题,切实促进村级组织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全面清查建台账,夯实处置基础。指导各乡镇严格遵循“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分类处置”原则,对辖区内各村债务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逐笔核实债务账龄、形成事由、原始凭证及当前状态,按“可清收、可核销、可协商”等类别建立明细数据库,确保债务信息精准可查。2025年,共化解村级债务2096.9512万元,其中资金偿还383.1881万元,核销251.3204万元,调账23.1689万元,发放征地补偿款1439.2737万元,债务余额5056.2872万元。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多元分类抓处置,提升化解实效。针对不同类型债务,灵活运用清收、资产抵顶、协议减免、账目调整等方式,最大化盘活有效资产、核销无效债务。同时,明确清收资金优先用于偿还紧急债务、投入村级公益项目及产业发展,形成“清债—发展”良性循环。指导码头镇对债权债务科学分类,积极推进可收回款项清收工作,累计收回大额欠款1370万元;对债务人死亡、单位注销、凭证遗失、年限过久等确无收回可能的债务,严格履行程序后予以核销。
严守程序强监督,确保阳光透明。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所有债务核销事项均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清理核销全过程及结果实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可信,坚决杜绝集体资产流失与衍生矛盾。指导白杨镇各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核销陈年老账、呆账,并报属地乡镇政府审批,累计核销债务79.3271万元。
建章立制固成果,防范新增债务。坚持“清旧账”与“立新规”同步推进,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票据规范管理及审计全程监督,推行债务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防范“前清后欠”问题。先后印发《瑞昌市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瑞昌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试行)》,系统规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升“三资”管理人才业务水平,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