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⑤

2025-12-08 04:58 阅读
江西日报原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必须遵循的六个重要原则之一。这既是对改革开放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应对未来挑战、开创发展新局的关键所在。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出明确部署:“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这一重要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些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恰恰折射出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深层逻辑。比如,某地曾经有多家餐饮店因销售“拍黄瓜”被认定为超范围经营,被监管部门处罚。原本合规的监管行为,却在无形中给小微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带来不便。2024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相继出台优化政策,对“拍黄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简化许可流程、放宽准入限制,既减轻了小型餐饮店的经营负担,又激活了微观主体活力,更便利了百姓日常生活。这一转变生动地说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警惕“一放就乱”的风险,更要破解“一管就死”的困局。该由市场配置的资源,必须放足放到位,让市场活力充分涌流;该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必须管好管到位,为市场运行筑牢底线。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放得活”与“管得好”的有机统一,达到相得益彰、利国利民的良好效果。

  有效市场关键在于“有效”。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超大规模市场是我国的优势所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正是激活有效市场的关键举措。我们需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卡点、堵点问题集中攻坚,以更具力度的改革举措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等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实现各类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充分发挥市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同时,要坚定不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快推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持续擦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让各类经营主体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全社会创造财富的活力充分迸发。

  有为政府关键在于“有为”。政府越是积极作为、规范履职,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越能充分激发;政府行为越是边界清晰、高效透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越能充分发挥。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出台,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五版迭代优化;从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到持续提升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的质量效率……近年来,各级政府始终在政策引导、清障铺路、优化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增强了韧性、注入了动力。面对“十五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艰巨任务,各级政府更要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既在加强和优化政府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作为,也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坚决防止对微观主体经营活动的不当干预,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以高效履职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向贤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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