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陷阱”广告乱象该休矣

2025-12-08 04:58 阅读
江西日报原创

  手机产品“逆光之王”的广告语下,藏着“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的小字注解;汽车标榜“2200MPa超强钢”,注解则称“超强钢指材质项目名称”……近期,不少品牌商品广告中的“小字陷阱”频频引发消费者“吐槽”。

  “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的广告乱象源于商家逐利心理以及对消费者认知习惯的利用,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诱导冲动消费并增加维权难度,还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透支品牌与行业信誉。隐蔽标注的小字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挡箭牌,须通过完善广告标注硬性标准、强化技术化监管与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广告审核机制、强化合规自律,畅通消费者维权与社会监督渠道,多方协同破解营销陷阱,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朱慧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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