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有了“规划图”
2025-12-26 10:25 阅读
江西卫生健康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
《指导意见》围绕加强科室设置、配齐科室人员、规范科室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联体帮扶责任等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优先发展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等重点科室。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疼痛、安宁疗护、血液透析、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合理布局特色科室,配备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特色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特色科室服务要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延伸拓展。
《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等,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发挥城市二、三级公立医院技术优势,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等,健全培育、轮训、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压实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责任,落实人员长期派驻要求,支持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