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AI替代岗位”不是企业肆意解雇员工的理由

2025-12-30 17:31 阅读
大江新闻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一起AI替代岗位引发的劳动纠纷仲裁中,明确AI替代岗位不等于合法解雇。可以说,这“一锤定音”将有利于制止当前一些企业以AI之名变相裁员的乱象,为人工智能时代劳动纠纷解决提供了案例参考。

  随着AI技术快速发展、在很多行业广泛应用,不少企业因此尝到了降本增效的甜头,对于撤销一部分岗位跃跃欲试。而“能不能因使用AI技术撤销岗位”也成了公众热议的话题。

  事实上,企业解雇员工不是拍拍脑袋、想当然就能做的事,必须合法合规,不能随心所欲。除非员工出现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或是企业常规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严重失衡,才能启动解雇员工的程序。换言之,如果员工的行为不违法违规,企业正常运转,那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对员工进行合理赔偿。

  回到本案,某科技公司引入AI技术,是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而主动实施的技术革新。虽然可能带来岗位结构的调整,但并不具备其声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可抗性与不可预见性特征。进一步讲,企业以岗位被AI替代为由执意解除劳动合同,实质是将正常的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这样做既践踏行业底线,也漠视法律法规,非常不地道。

  有一点必须明确,无论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AI都不应成为企业肆意解雇员工的理由,甚至是借口。不可否认,企业都希望通过减少用人成本获得利益最大化,但企业应明白——所作所为绝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不然监管部门不会坐视不管,舆论也不会答应。

  此外,这个仲裁案例也提醒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一定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努力提高时代和行业所需职业思维、知识和技能,才能在职场处于主动地位,继而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价值。

  (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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