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米线超保质期2.5小时被罚款5万元,一点都不冤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使用过期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该校食堂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当日生产、保质期仅24小时的干浆米线,货值共76元。次日清晨6时30分,食堂加工10公斤该米线供餐,此时米线已超保质期2小时30分,剩余10公斤摆放在食堂操作间冰箱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事发后,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东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校食堂作出警告、没收剩余米线,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校购买的这批米线货值仅76元、只超保质期2小时30分、未出现师生食用不适情况,却换来一张“罚款5万元”的“天价”罚单,这如同一块投入水里的大石头,激起了舆论的千层浪。不少网友认为执法机关的处罚是小题大做,让涉事学校很冤。但果真如此吗?
应该看到,事发地是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容不得一丝一毫马虎大意,甚至是出现问题。因为学校食堂从来不是只向一两个人服务,动辄就几十上百人同时用餐,如果因使用了不达标、不卫生的食材,危害了师生健康,那不仅社会影响恶劣,更会让师生留下心理阴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此次对涉事学校的5万元罚款处于法定区间下限,且监管部门已考量“未造成健康损害”“主动配合调查”等因素,并未顶格处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更关键的是,对校园食品的监管本就应采取“零容忍”态度,这是法律对特殊群体的特殊保护,绝非苛刻。
事实上,食品安全治理的核心在于“风险预防”,而非“事后追责”。如果因“没出事”就网开一面,可能引发“破窗效应”:今天敢让米线超期2.5小时,明天就可能让其他食材超期更久,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也就日益脆弱。
由此可见,涉事学校受到的处罚并不冤,监管部门处罚得及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校园食品安全,就该防患于未然,做足做细每项所需的工作。毕竟,罚款不是目的,倒逼责任落实才是关键。而此次5万元罚单的价值,远超其金额本身:它是对所有学校的警示,更是对全社会的宣告——校园食品安全的红线不容任何试探。
期待这张罚单能成为一面镜子,照见校园食品管理的薄弱环节,也照见各方应有的责任。进一步讲,只有学校筑牢管理防线、监管部门坚守执法底线、社会形成监督合力,才能真正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让每一份校园餐都吃得安心、吃得满意。
(潘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