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区:小区开医院

2024-03-29 16:39发帖人:

位于新建区欣悦湖街道工业二路龙湾国际花园小区主出入口开了医院,但是没有和业主商量,排污管道等等都是和小区共用,而且小区旁边就有幼儿园,初中,高中等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小孩子抵抗力弱,小区老人带孙子孙女的也多,小区业主们都不希望开设这个医院,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沟通解决,看看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欣悦湖街道工业二路龙湾国际花园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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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

关于网友(网名:神)反映“新建区小区开医院”的答复

网友(神):

您好!

问政江西平台转来您反映南昌新建区小区开医院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核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建优攸儿童医院来我委申办情况

江西优攸医疗健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申办《新建优攸儿童医院》,根据我委行政审批科现场核查,并经委务会研究设置许可会议通过,同意该公司申办新建优攸儿童医院。2024年1月2日,我委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新建优攸儿童医院)公示》。该公司也同一时间在医院举办地(新建区工业大道龙湾国际花园7号楼)正门前张贴该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反映或举报意见。

举办之初,该公司主动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希望与小区业委会接洽,但是物业公司告知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该公司已明确告知小区物业公司该公司正在新建区工业大道龙湾国际花园7号楼筹建新建优攸儿童医院。

二、针对您提出的七大原因,回复如下:

(一)“原因一”问题回复:该儿童医院成立以后,将以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合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条例》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存在污染情况,我委也会督促新建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对其进行严格督查。根据您提出的放射性物质污染情况,该公司与具有相关资质的防辐射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并由他们全权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环保部门将对防辐射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执业。

(二)“原因二”问题回复:该举办房屋(新建区工业大道龙湾国际花园7号楼)属于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用房。该院单独建设了独立的排水排污排气管道,并与专业环保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由他们全权负责建设,建设前已取得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出示的《关于南昌市新建优攸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允许建设。该院的所有污水都经过严格消毒处理再排入市政管网,不存在对小区污染问题。该院属于独栋房屋,与小区居民居住区完全隔开,该院后门只作为消防通道,患者不能通过后门进入小区。该院临近街道,进出均在前门,后门不做进出通道。院内房屋内是该院的独立活动空间,与小区居民完全隔离。

(三)“原因三”问题回复:该院是独立独栋房屋,进出人员与小区居民没有共同通道。医院没有大型噪音设备,不存在噪音污染。

(四)“原因四”问题回复:该院是独立独栋房屋,而且临近街道,如有纠纷有政府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不存在安全事故。

(五)“原因五”问题回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关于医院选址规定,建设单位及我委多次就周边环境进行查看,结果为: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距离合理,周边无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故该单位选址符合规定。

(六)“原因六”问题回复:该院临近街道,面向街道,院内二楼有独立活动区域,极大地减少了病员的流窜。该院也会严格管理患者。

(七)“原因七”问题回复:举办之初,该公司主动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希望与小区业委会接洽,但是物业公司告知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该公司无奈,找不到协商人员。该公司在建设期间多次向路过居民表述我们建设的是一家儿童医院。由于一直以来都没有居民前往医院或者政府部门反应不同意见,该公司逐步投入资金近500万元人民币,用来建设该儿童医院项目。

另外,该院是我区第一家儿童医院,该院将聘请北京首都儿科研究所首席专家吴凤岐教授、北京301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徐翰教授、江西省儿童医院多位教授加盟。将为新建区的儿童健康带来福音,有这些国家级的专业儿科人才,该院将会建成全国一流的儿童医院。该院设置在该地,对于小区居民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国家级的专家就在身边,孩子们的健康也有了保障。这些原因是我委批准设置该儿童医院的初衷。

三、处理意见

    我委已督促举办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医院,及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及时将医院建设情况告知居民,并做好解释工作,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新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回复时间:2024-04-03 16:0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新建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4-0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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