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管理局赣电贵府车位延迟交付拒不赔偿 限制业主进出停车场

2025-07-02 10:27发帖人:轻舟

车位延迟交付拒不赔偿,限制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出停车场,加收停车费

湾里管理局赣电贵府

  1. 本人于2021年8月1日与江西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赣电贵府车位使用协议书中3.1条款约定,甲方应在2024年3月30日前将本协议约定的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于2025年2月才通知可以正常停车,至今未接到正式的车位交付通知,已逾期交付一年多的时间,车位使用协议中7.2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中约定,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车位交付至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日计算,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交付实际之日止。

  2. 赣电贵府物业南昌聚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西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为赣电集团所属公司,江西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延迟交付拒不赔偿,赣电贵府物业南昌聚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于已购买车位的业主以未交车位管理费为由限制业主车辆进出停车场,并加收已购买车位业主的停车费。

  3. 2070efd8507db8dcc1766f49414ed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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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7-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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