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禁止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

2021-04-08 11:55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郑周贇、万文慧)报道:违规竞赛、考试严重干扰正常教育秩序,影响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4月6日,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从南昌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培训机构严禁承办和组织参加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面向中小学生的省级竞赛活动名单》以外的任何竞赛活动。

江西省2021学年中小学生可参加的11项竞赛活动名单

  不得将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

  名单内比赛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名单内比赛项目均为公益性原则,不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培训、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与一些公司挂钩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不能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不能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各类学校、学科联盟、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组织的考试竞赛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校不得出租、出借校舍作为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的竞赛考试活动场地。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严格的追责问责机制,接受群众举报。对学校组织学生违规参加竞赛活动,由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实查处,并对学校主要负责领导追责问责。对违规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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