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超市零钱很少“难住”老年人 南康区商务局回复

2021-04-14 15:40 阅读
客家新闻网

  进入互联网时代

  人们的出行和消费场景发生了巨大变化

  智能手机几乎成为每个人的必需品

  然而

  对于“非网络原住民”的老年人来说

  适应智能技术相对困难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南康区一些商贩、超市备的零钱很少

  现金支付超市不找零相关问题

  该网友建议

  加强管理和宣传爱老观念

  给老人多一点方便和理解

  对此

  南康区商务局回复如下

  南康区商务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大型商超实地督促,针对老人在超市消费不会使用微信支付,现金支付,超市不找零,态度粗鲁,责备老人的现象,要求南康区各大型商超高度重视,对员工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电子支付困住老年人?

  赣州出手了!

  此前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发布整治拒收现金告知书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代表国家的信用和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均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现金支付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兜底”支付方式,拒收现金行为极易引发社会公平性缺位,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等歧视行为的整治力度。

  对存在的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拒收现金行为的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拒收现金或

  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行为

  可拨打赣州市辖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支付方式虽然方便

  但不能因此拒收现金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让我们共同抵制拒收现金行为

  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去年以来

  赣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多部门出台相应解决办法

  帮助老人在出行、就医

  和消费等方面获得便利

  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