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石都”去执行 兄弟法院巧支持

2021-04-15 11:11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付志平、王斌) 2017年,被告郑某某因想购买货车跑运输但又资金不足,于是与原告高安某汽运公司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以租赁的形式为被告购买了牌照为赣C****5重型自卸货车一辆,租赁期13个月,自2017年7月起至2018年8月,租金总额13万元。购买后,原告依约将车辆交付给被告使用。被告郑某某之前还以相同方式与原告高安汽运公司购买了赣C****7重型自卸货车,原告与被告之间总共签订协议购买了两辆货车。车辆交付使用后过了一段时间,被告不再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经多次催促协商无果后,原告汽运公司只能向高安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融资租赁的两辆汽车还需要向原告汽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9.5万元。

执行现场

       案件在审理阶段,原告就申请过对赣C****5、赣C****7两辆货车进行保全。保全申请立案后,高安法院法警大队赴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执行扣车,但是因被扣押车辆在当地还有修理费尚未结清,高安法院扣车行动遭到被告及当地人阻扰,扣车的干警综合考虑权衡后先行返还高安。

执行现场

  高安法院依法判决后,原告高安汽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借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高安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领执行干警远赴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依法执行扣车任务。考虑到之前扣车未成功、扣押车辆尚有其他债务纠纷、外地执行、语言沟通等问题因素,为稳妥起见,高安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出发前就做好了详细地预案。

  8日凌晨两点到达云城区后,高安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和干警顾不上舟车劳顿,刚到上班时间就和云城区法院联系,请求云城区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云城区法院党组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在锁定被扣押货车位置后,云城区法院派出11名执行干警、4名法警、3辆警车,火速赶往被扣押车辆所在的云城区某镇的一个石材厂工地。在扣押车辆时,被告纠集十多名当地人进行围堵,因法院前一次扣押行动未成功,此时被告气焰十分嚣张,情绪激动、言词非常激烈。如果当时强制扣押车辆的话,有云城区法院的大力支持,能成功将两辆车扣押回高安,但高安法院和云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为了稳控局面,不引发案件以外的新问题,法院干警一边请求当地辖区派出所民警来现场调解,一边耐心向被告及围堵群众解释阻扰执行公务可能带来的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们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和告知维权法律途径后,被告和围堵群众主动放弃了阻挠执行,高安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将两台自卸货车进行了扣押并带回高安。

执行现场

  高安法院执行干警和云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双手紧紧握在一起说道:“非常感谢云城区法院对高安法院执行任务的大力支持,本以为这次到云城执行,会遇到很多阻碍,没想到云城法院支持力度那么大,非常积极主动的配合我们,帮助我们顺利执行该案,太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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