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拒执发出预告书后不理睬 吉州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21-06-16 16:43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曾安) “我偿还了欠款,对方也出具了谅解书,请法院不要追究我的拒执罪责任。”近日,被执行人孙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吉州区人民法院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无果后,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立案侦查。最终,孙某清偿全部债务。

  自2014年8月起,被告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原告赵某借款7.16万元,期间被告孙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未按期归还,原告赵某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履行上述金额。

  判决生效后,孙某仍未按期履行,赵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孙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线上线下查询,也多次上门传唤被执行人但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该案因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了申请人赵某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有工程尾款到了某个账户且已被转走了。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到该银行核实相关情况,并固定了转移银行存款的证据。经过仔细研判,执行法官认为该行为符合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便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执行调查,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诿,拒不到场接受执行调查。

  执行法官以书面和短信的方式向其推送《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可仍未促使被执行人孙某主动履行,便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查控措施的强大震慑下,被执行人孙某主动投案自首,不仅将该案的执行款悉数履行完毕,还主动将另一案件也履行完毕,共计履行20余万元。

  为落实好“猎狐2021”专项行动,吉州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等问题,充分运用移送拒执等手段予以严厉打击,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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