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高考填报志愿在即 债务人匆匆还清银行贷款

2021-06-17 15:13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凌雄、魏昆)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郑某担心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影响孩子高考志愿的填报,匆匆返还了全部借款本息,原告某银行遂撤回了对郑某的起诉。

  2019年10月14日,郑某因房屋装修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在线消费贷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23.8万元,执行利率标准为7.3%,逾期利率为合同利率的150%,借款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某银行发放了贷款23.8万元,但郑某拒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截至2021年1月,尚拖欠借款本金14.5万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某银行清收未果,遂向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在送达阶段与郑某取得联系,并通知郑某领取传票、诉状等法律文书。领取法律文书后,郑某心存疑虑,连忙询问自己逾期返还银行贷款,将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如果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是否影响孩子的高考志愿填报。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在家长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禁止为其子女支付高昂学费。因此,父母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如果所报考是普通的高等院校,是可以正常就读的,一般不会影响子女就学。但如果子女报考的是需要支付高额学费的院校,有可能对子女就读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官同时告诉郑某,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返还拖欠的银行贷款,既减少了相关利息损失,又可以给子女树立诚实守信的好榜样。

  郑某表示因为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导致银行借款出现逾期。拖欠银行贷款并非其本意,即便不是为了孩子高考就读,其也准备尽快返还剩余借款本息。随后,郑某向亲友筹集了款项,并在开庭前还清了全部借款本息。原告某银行确认郑某还清贷款本息后,立即申请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顺利审结。

  法官提醒: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场经济中极其重要的法律信条,是司法领域的最高准则。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行为过程中,必须守约践诺、恪守诚信,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甚至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仅自身受牵连,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同时对子女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或者国防类、军事类高等院校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毕业后考录公务员可能在政审时受到影响。因此,父母的诚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孩子入学入职的敲门砖,奉劝广大父母们务必守约践诺、恪守诚信,让孩子能够顺利牵手自己心仪的学校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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