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21-07-26 12:09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刘 懿报道: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徐某怀疑袁某与其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找到袁某准备理论,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当晚,袁某主动至徐某家中,二人再次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徐某找出一根铁棍准备将袁某驱赶出其家门,袁某随即夺过铁棍殴打徐某,造成被害人徐某右手尺骨骨折。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袁某就民事赔偿与徐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徐某的谅解。袁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袁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袁某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袁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依法判决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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