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销售过期食品拒赔偿 强制威慑促执结

2021-09-16 15:40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曾勇、朱裕林)  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3月,苏某在会昌县某超市购买3袋QQ面,食用后发现QQ面已过保质期。苏某向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举报,该超市受到相应行政处罚。随后,苏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该超市诉至会昌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某超市支付苏某赔偿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该超市未主动履行,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超市还在正常营业,应该具备赔偿能力。为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未直接采取强制措施,通过电话联系到超市负责人曾某,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原来,该超市具备赔偿能力,不主动履行是因为曾某对苏某心怀不满,怪苏某不与其先协商处理办法,而是直接向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导致超市被行政处罚。执行法官立即告诫曾某,苏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法合理,应当支持,该超市应立即履行法院判决,否则会对超市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曾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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