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纷争不间断 借款利息不停止

2021-09-17 10:21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胡琳、聂紫欣)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将累计时间长达6年的借款全额还清。

  据悉,2015年1月申请人林某分三次转账总计160万元至被执行人邓某账户,被执行人邓某承诺于2018年6月底还清借款。到期后,因被执行人邓某未如期还款,申请执行人林某将其诉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还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邓某应偿还借款本金156.8万元,至2019年2月20日利息为75.536万元,之后利息每月按照2%计付。被执行人邓某对本次判决不服,认为该借款是投资款项,而非借款,故上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被执行人邓某证据不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邓某未按判决履行,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偿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多家企业及两套房产等。因被执行人邓某目前没有这么多的资金,西湖区人民法院先依法拍卖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对于还款的金额及利息也进行了核算,要求被执行人邓某在规定时间内把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在本案还款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邓某对法院判决不服,故在执行过程中以多种理由,多次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最终经过依法审核均未支持,将异议驳回。由于被执行人邓某经4次提出异议后,拖延了近两年的时间,导致最后还款的金额本金及利息高达300多万元。

  最终,被执行人邓某在法院强制执行下,于2021年8月20日将借款全额还清,累计长达6年的欠款终于落幕,该案于此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浪费了很多司法资源,他提出的每一次异议,消耗的都是自己的时间和成本,导致最终还款总金额高达300多万元。在这里也告知广大群众:法律依法讲究证据,如提出异议或起诉,都应按照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供证据,依法履行自身诉讼义务,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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