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组团降成本优环境又出“政策包”

2021-09-17 10:30 阅读
赣江发布

为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发展水平,促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新区经开组团出台《关于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2020年度)》(以下简称《细则》),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市场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对新获得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购买工业标准厂房最高可补贴200万元

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企业租用厂房生产的,2020年度前投产且主营业收入(不含税)达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一个月1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为2020年。以上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出租或者改变用途。

对购买组团内工业标准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新注册企业,在2020年内取得厂房不动产权证于2020年投产并纳入统计且在组团内纳税的,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且增幅高于15%以上,年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且增幅高于15%以上的工业企业,对其生产性的电费用当年增量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所耗电的数量为基数,对当年超出基数部分进行补贴。电费按0.1元/度补贴,单个企业全部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内企业“靠大联强”,积极利用世界500强、央企、国内200强等知名大企业的人才、品牌和规模优势,通过参股、重组、整合等方式参与其战略重组和产业分工,对通过“靠大联强”方式在经开组团形成实体经济并正式运营的企业且当年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实缴税金额的10%给予新注册企业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按主营业务收入分档奖励企业

凡是经开组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下列各台阶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70亿元、90亿元、100亿元,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9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亿元,再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已获得奖励的纳税基数不再重复奖励。

对工程创优、科技创新的企业给予奖励

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年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且比上年增长)、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且年实缴税金200万元以上的(且比上年增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为鼓励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对获得市级以上的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分别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省级以上的服务业集聚区的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的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既获得省级称号,又获得市级称号的,可累计申报,服务业集聚区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龙头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本政策与已出台的其他细则不重复享受。

对已纳入统计的新晋为国家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认定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来源:新区经开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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