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保护,让革命文物焕发时代光彩

2021-12-08 15:42 阅读
大江网

  近日,江西审议通过《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充分吸纳最新中央政策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江西实际,立足解决短板问题,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运用以及相关工作开展进行全面规范,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全省革命文物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江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人民共和国的摇篮、人民军队的摇篮、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和长征出发地,现存革命文物资源丰富,革命文物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仍有大量革命文物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保护和利用好革命文物,发挥江西红色资源优势,悟思想,受教育,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撑起“保护伞” ,为革命文物遮风挡雨。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就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革命文物保护力度逐步加大,保护状况持续改善,专项资金保障有力。保护革命文物是一项极为细致的工程,需要旷日持久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加大保护的力度,用强有力的法律保驾护航,从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配备好专业人员,收集整理,保护修缮,深入挖掘革命文物价值,不断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完善革命文物保护立法,让革命文物“发声”,让革命历史资料“说话”,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大的生命力。

  创新运用,发挥革命文物活教材的作用。江西是一片充满红色记忆的红土地,党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曾经在这里发生,在这里铸就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一山一水都留下了革命先烈的战斗足迹,一草一木都记载着可歌可泣的信仰故事。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960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32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3650件/套,其中珍贵文物9759件/套。要切实发挥好革命文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珍贵的价值,运用好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立体感,增强吸引力。在保持“原味”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内涵内质和表现方式,将革命故居、旧址、纪念馆、展览馆打造成党史学习教育的“打卡地”、爱国主义的教育基地、传播红色文化的阵地。

  以革命文物为载体,讲好红色故事。一个个故居,一张张照片、一个个物件……都有着不同凡响的故事,从一件件文物中观全局,感受那一段段惊心动魄的峥嵘岁月,读懂百年大党历尽艰辛、缔造东方奇迹的“密码”。通过实地、实景、实情,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接受红色洗礼,传承红色基因,从革命文物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奋进的力量,“作示范、勇争先”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

  保护好革命文物,不仅要用心,而且要用法。严格法律责任,细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违法法律责任等。建立保护管理责任人制度,构建分级保护、原址保护、片区保护、整体保护相结合的保护管理机制等,让革命文物焕发光彩,成为取之不尽的精神富矿。(赖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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