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一男子给情人转账73万元 妻子要求返还

2021-12-09 08:57 阅读
广丰区人民法院

婚后一年,丈夫便与其他女子产生婚外情,并瞒着妻子给情人转账73万元,最终被妻子发现。近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支持了妻子的返还钱款诉讼请求。

2018年6月,男子李某与女子黄某登记结婚。2019年,李某以单身身份与女子段某结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段某发现李某已经结婚后向李某提出分手,在李某以“与老婆分居,准备离婚”为由拒绝分手后,二人继续保持联系并产生较大数额的经济往来。据统计,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期间,李某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被告段某转账共计73万元,同期间,段某向李某转账共计55.5万元。2021年8月,黄某将段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段某与第三人李某的赠与合同无效,判决段某返还17.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17.5万元属于黄某、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将其赠与段某,违反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段某基于该无效赠与行为所取得的17.5万元,应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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