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抚州双胞胎公司建猪场 200余名农民工工资遭拖欠
为此,新法制报记者联系采访了相关责任方,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因为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争议,让农民工工资一拖再拖,虽然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但目前尚无进展。
农民工:
工资遭拖欠协商未果
农民工杨爱义告诉新法制报记者,2021年3月,他在临川区高坪镇双胞胎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抚州双胞胎公司”)猪场建设项目上做小工,如今工程已停工近半年,被拖欠了近5000元工资。
据杨爱义介绍,项目上的工人基本上都没结清工资,后来发现,有200多名农民工先后在项目上做过事,都存在被拖欠工资的情况。
据了解,从今年6月起,杨爱义等人就曾向猪场所在的高坪镇政府反映情况,高坪镇政府协调多次未果。
“江苏卓森”:
11月7日,新法制报记者随同杨爱义来到位于临川区高坪镇的猪场建设工地,工地出入口的信息显示,该项目为“江苏卓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抚州临川区双胞胎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临川PS场”。
记者进入工地发现,该项目并未完成建设,已处于停工状态。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江苏卓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卓森”)的项目经理仇兆钢也颇感无奈,他告诉记者,工资无法支付的原因是抚州双胞胎公司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
据仇兆钢介绍,2020年12月底,江苏卓森与抚州双胞胎公司签订新建猪场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120天,于2021年1月3日开工建设。
今年6月3日,抚州双胞胎公司向江苏卓森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项目部停工撤场,“理由是工程进度和质量存在问题”。
然而,仇兆钢称,在此之前,抚州双胞胎公司只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过一次工程款,一次钢结构材料款,总共是262.6万元,而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应当支付783万元,“我们卓森已经在工程上为双胞胎公司垫付了500多万元,没有能力再结清目前的农民工工资了”。
据仇兆钢统计,目前尚拖欠工资20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200多人。
对此,抚州双胞胎公司的项目相关负责人赵江表示,从未要求过项目停工,此次与江苏卓森的争议来自于工程质量问题,“在卓森不整改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支付相应进度工程款”。
记者从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劳动保障部门在今年10月已经受理农民工投诉,介入协调多次,但未有实质进展。
该局工作人员伍茂华告诉记者,抚州双胞胎公司和江苏卓森作为该猪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都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称《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去落实执行。
伍茂华称,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而总承包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这些要求,两家公司都没有去做”。
据了解,临川区人社局在今年11月份,分别向抚州双胞胎公司、江苏卓森以及江苏卓森下属分包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局局长杜建雄表示,如限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临川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由抚州双胞胎投资建设的猪场项目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猪场项目是否存在监管缺失,前期有未批先建的情况?对此,高坪镇党委委员龚志文表示,欠薪问题经多次协调未果后,目前只能等待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对于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他并不清楚。
此外,记者还从崇仁县河上镇了解到,该项目涉嫌占用河上镇的集体土地十余亩违规建设,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手续,目前已责令建设方限期补办手续。
记者从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劳动保障部门在今年10月已经受理农民工投诉,介入协调多次,但未有实质进展。
该局工作人员伍茂华告诉记者,抚州双胞胎公司和江苏卓森作为该猪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都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称《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去落实执行。
伍茂华称,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而总承包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这些要求,两家公司都没有去做”。
据了解,临川区人社局在今年11月份,分别向抚州双胞胎公司、江苏卓森以及江苏卓森下属分包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局局长杜建雄表示,如限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临川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由抚州双胞胎投资建设的猪场项目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猪场项目是否存在监管缺失,前期有未批先建的情况?对此,高坪镇党委委员龚志文表示,欠薪问题经多次协调未果后,目前只能等待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对于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他并不清楚。
此外,记者还从崇仁县河上镇了解到,该项目涉嫌占用河上镇的集体土地十余亩违规建设,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手续,目前已责令建设方限期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