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诈骗钱财 执行退赔挽回损失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刘舜)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责令退赔案件。
罗某通过手机QQ以低价销售手机为由进行诈骗,先后以手机价格、颜色费、内存费、保证金等费用为由,诈骗他人财物共计2.3万元。期间,因罗某诈骗次数较多,经人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罗某抓捕归案,检察院批准对罗某的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判处罗某有期徒刑,责令罗某的非法所得用于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将案件移送至法院执行局。
执行中,执行法官与公安机关办案警官进行沟通后,成功将公安机关扣押非法所得款转入至法院指定账户中。而后,法官将非法所得款退还给了各被害人,成功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