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建筑材料款 法官诉前化纠纷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尹新)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建筑材料科技公司系预拌混凝土加工生产公司,被告某水电安装工程公司于2020年11月承包某楼盘的工程,于是原、被告双方口头约定混凝土购销业务,原告从2020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向被告共销售混凝土5.5万余元,被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已支付3.7万余元货款,尚欠原告1.7万余元货款。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22年9月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认为被告严重违约,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1.7万余元,并要求按其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4700余元,共计2.2万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在诉前阶段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通过与原、被告的多次沟通,被告称其已以现金方式向原告支付该笔欠款,但没有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于是法官找到原告了解情况,其称被告没有向其公司支付过该笔欠款,于是法官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明法理,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原告以被告已向其付清货款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该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