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朱建松、曾淑城) 日前,丰城市法院执行干警抓住年关将至的时机,通过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和善意文明执行方式,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在路上行走时,被告李某驾驶无牌摩托车将其撞倒,导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丰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为此花费高额治疗费,其中李某垫付部分。交警部门对此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张某不承担责任。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经过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原告张某损伤至截瘫伤残,为完全护理依赖,伤残赔偿金及后续治疗等费用累计达数十万元。最终,丰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70余万元;文书生效后,李某未履行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停滞不前。临近年关,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组织双方就还款问题面对面磋商,执行法官劝说李某体谅张某伤残严重的现实情况,尽快筹集钱款。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处下,申请人张某也考虑到李某尚年轻,愿意给其一个重新做守法公民的机会,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56万元。被执行人李某表示非常感激,并通过多方筹措一次性付清了该款项,临走前,双方握手言和并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