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符合就近入学的条件 为何不能解决就读问题
我家小孩刘天天同学是昌北二小六4班,今年小升初,我们老家是江西九江人,在经开开做点小生意,平时夫妻看店,没有时间照顾两个小孩,女儿已经长大了,要读初中了,青春叛逆期到了。所以就想她初中读书离家近一点,我们就把多年的积蓄及向亲戚朋友借的钱,2019年在店的附近正荣府小区买了精装套房以入住。2021年2月22日把女儿及她妈妈户口都迁至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荆路808号,2栋4单元401室.就近读的学校是经开十中。也跟经开教办某位主任确认了 户口在正荣府小区的小升初就是读附近的经开十中(有微信截图为证),6月1日在班主任的要求下查城市大脑,发现我的小孩不在就近1.2公里家附近十中学校就读初一。昌北二小的招生夏校长让我上午去向南昌市教育局反应,接待我的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龚老师,指导我去南昌市教育局义教课找领导反应,接待我的老师一直推脱不是他的事,他只是负责政策制定者。让我去找城市大脑学校,下午饿了肚子去找城市大脑学校,又说他们是政策执行者,让我去找南昌市义教科的,讲政策是他们定的。下午3点又去找一教科的黄老师把城市大学校的事要我找你们协助帮我看看咋回事,他又要我去找经开办。我5点多又去找经开办,经开办也说他们是政策执行者,让我去找义教科黄老师。第二天又去找黄老师,说三个部门都说你来负责这件事,他就拍桌子说我只会找他,他好欺负。我让他把名字告诉我他也不讲。我就从六月1日至6月11日三地来回跑了20次,他们这三个部门把我当猴子耍,一会儿为我叫了好多位老师来陪聊,就是不解决问题。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12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政府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们家符合义务教育法,政府在执行中出了问题,就没人来承担,就让我这个无辜的穷百姓承担。这是一个很让人失望的政府。渴望帮我公平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