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佳扬江玉信用管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提成 公司负责人表示劳动局有有关系
我本人于2021年9月26号正式成为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职期间兢兢战战的为公司做贡献,培训其他新人,自己也在为公司一直做业绩,但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善,以及我个人原因,于2022年1月6日正常离职,但是离职之后,公司主要负责人黄志强只予以发放12月分和1月份的业绩提成的60%,剩余的40%提成恶意拖欠,本人完全不同意,便与他协商,结果协商结果不和,他本人表示不管我们告到哪里,反正他劳动局有关系在,不怕我们维权,以此来威胁我们,本人实在是没有办法,恳请各位领导能够帮我们要回该有的工资提成,中国一直以来都是法治社会,而不是关系社会,并不是谁有关系,谁就可以为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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