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拉肚子二附院过度诊疗治疗了4700元 投诉卫计委信访办只管转办不对结果负责

2022-01-21 12:28发帖人:正义天使

我是俞**的家属,老人2021年9月30日因拉腹泻前往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消化内科门诊就医,由丁副主任医治,根据丁医生判定,症状严重需安排住院治疗,住院号:1304952 。诊疗费用过高老人家2021年10月3日出院,其中检查费2505元,其它费用1200.9元  总计4705.9元。医保费用3092元,个人支付1589元。

根据出院小结二附院存在以下问题:

1. 过度放宽住院标准,过度检查检验、医用材料过度浪费及过度医疗

2. 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物点。

3. 医疗费用已经严重超出了个人、社会经济承受的能力范围。

4. 严重损害医务工作者在老百姓心中救死扶伤的形象

5. 给国家造成人力,财力、医疗资源甚至造成医疗纠纷。


事件投诉时间轴:

本人于2021年10月3日致电12320投诉二附院过度诊疗。

10月11日二附院回复函给出回复意见,阐述内容为检查的事项和结果属于正常医疗,未给处理意见。

10月28日在次致电12320及二附院投诉科0791-87357217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

11月3日本人前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办投诉,并填写信访函(要求调查处理,并退回过度诊疗的费用),信访办答复他们会进行转办在60日内给出答复。

11.12日二附院回复12320给出回复函意见,阐述内容为检查的事项和结果,说明开具的检查单据符合医疗原则。

11.26日接二附院回复说接上级要求给出书面回复意见,阐述内容为检查的事项和结果,未说明处理意见。经办人说答复他只是按上级要求发了这个文件就行。(通过QQ邮箱转发)

以上内容为二附院的回复:书面的回复意见大致为院里的诊疗符合医疗原则,无过度症疗。

本人于12月30日致12320询问,去卫计委信访了二附院过度诊疗的事情,根据信访条例信访时间已到,但是还未接到信访办给的答复。要求信访办给出信访书面答复。

2022年1月卫计委信访办回电,给出的解释为信访办的工作只是转办,他们不对结果负责。转办单位给出了书面回复就视同信访结束。我说转办的结果就是他们没有过度诊疗,难道做为上级主管部门不调查吗?信访窗口答复他们只负责转办,如果要调查需要我们写书面调查申请,难道我11月3日上门信访的材料不是书面申请吗?截止至今还未收到卫计委信访办的书面回复意见。

 

本人非常不理解,如果卫计委不调查,让涉事单位自己调查自己那还需要群众信访干么,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一个小小的拉肚子去一趟医院开口就是住院做检查(磁共振,CT、梅毒)不做检查不会看病。光检查费用就3505元,平民老百姓压根就看不起病,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大部份医保承担了),现在看病简直就是无底洞,去医院看病这些检查费为什么要病人承担,医院的设备是治病必备的仪器为什么强加到老百姓身上,难道去修车,使用的钳子、扳手也要修车的人付吗?去医院看病最好的技术不是医术,还是这些硬邦邦的仪器吗?

 

 

根据法律法规,出现过度诊疗检查当事人应当投诉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本人已经穷尽了所有反馈的途径并为得到回复及调查事情,请五型政府责令主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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