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丰源淳和小区B2栋2单元一楼养鸡臭气熏天

2022-09-23 09:49发帖人:群众

     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566号丰源淳和小区B2栋2单元一楼住户,现养了十多只鸡,已经搭建好了一个鸡舍。现已在着手搭建第二个鸡舍,鸡以后越养越多。臭气熏天,并且鸡白天放养,小区内到处乱走。

     在市区是不能饲养家禽的,会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小区养鸡是违法行为,在市区是不能饲养家禽的,会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请有关部分及时介入处理,还小区一个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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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八月湖街道办事处 回复:

二次回复关于问政江西网友反映“丰源淳和小区B2栋2单元一楼养鸡”的问题

关于问政江西网友反映丰源淳和小区B2栋2单元一楼鸡舍还在小菜园里的问题我街办已收悉。街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丰源淳和社区再次前往处理

现就该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丰源淳和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处理,在与业主沟通后,已将三个鸡舍和所养鸡仔全部清理干净。

 

 

八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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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2-09-29 10:0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南昌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9-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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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鸡舍还在小菜园里面,跟本没有移除。物业没有进小菜园看,只是移除了在外面另一个装鸡的鸡笼。小鸡照样十多只在养,整天小区里面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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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南昌县八月湖街道办事处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网友反映“丰源淳和小区B2栋2单元一楼养鸡”问题的回复

接到投诉后,丰源淳和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发现一楼业主确实存在养鸡的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沟通后,将鸡舍移除,并对该业主进行教育。

 

 

八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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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2-09-27 14:4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9-23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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