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并重挽亲情 刚柔并举促执行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周翔报道: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法治之强制执行的运用,还要注重德治之道德感化的作用,情法相融,相辅相成,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情法并重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戴某自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缔结婚姻关系,婚后生育两子女,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戴某便前后两次起诉刘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两子女由刘某抚养,戴某自2023年8月起负担两子女各700元每月的抚养费,至两子女年满18周岁。因戴某并未给付抚养费12600元,刘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做好了常规且必要的财产查控外,还前往戴某所居住的地方跟戴某面谈。在得知戴某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故对前子女疏于联系和照顾时,承办法官一方面以为人父母、为人子女的角色设身处地对戴某进行亲情伦理,道德感化,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另一方面从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再到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教育,最终戴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全部履行到位。自此,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