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深学细悟笃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4-04-25 19:03 阅读
大江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不久前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也是党员工作生活的“戒尺”。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次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党纪学习教育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狠下“钻”劲,在“深学”上下功夫。为此,要创新学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吃透把准《通知》精神,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抓好“关键少数”的同时也要聚焦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做到既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又分层分类推动党的纪律教育“精准滴灌”。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无数案例证明,只有把外在的约束变为自省、自警、自律的自我约束,才能守正道、扬正气。为此,要把党的纪律作为检验自己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在“细悟”上见真章。一方面,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另一方面,要自觉把工作代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经常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抓好问题整改,增强“免疫力”,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发挥党的纪律预警和防范作用。

  (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彭松涛)

  编辑:熊细娇

  校对:徐楫越

  审核: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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