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法院:以“诉中保全+庭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4-06-11 17:29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温韫菲)“法官,太感谢您了,这几年做生意不容易,货款有了着落,我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拿到调解协议后,廖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石城法院成功运用“一保两促”方式,以“诉中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履约,打通了实质解纷“双向快车道”,促使“失联”当事人现身,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至2021年被告刘某承建石城县某乡镇宗祠雇佣原告廖某为其运输沙石、红砖并为其垫付沙石、红砖款。双方于2022年1月23日结算,被告向原告立具两张欠条,确认尚欠原告沙石、红砖款11万元,被告后续仅支付1万元,剩余10万元货款久拖不付 。原告多次催收货款,被告拒不支付,故诉至法院。原告廖某考虑到诉讼风险较大随即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对被告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法院立即对保全申请及担保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保全裁定书,查询并冻结了刘某的银行账户存款、微信、支付宝。在账户被冻结后,“失联”的刘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表示愿意和原告调解,希望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当庭支付给廖某28900元,剩余货款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所欠款项全部结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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