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法官当庭调解分期还款

2024-07-26 16:15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杜少俊、邓丽军)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朋友间借钱不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宋某因资金周转向刘某陆续借款1.9万元,已归还5000元,尚欠1.4万元,刘某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案经诉前调解不成,在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送达应诉材料后,于近日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该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是朋友关系,还存在较大调解空间,遂再次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当庭组织调解。

  调解中,被告对借款金额无异议,但不同意承担原告支付的法律服务费,且希望分期归还借款,缓解资金压力。承办法官抓住矛盾焦点,从朋友情谊、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同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刘某自愿放弃对法律服务费的主张,被告宋某分期偿还原告刘某剩余欠款。至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上栗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坚持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最大限度推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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