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I化后的声音法律如何保护?员工跳槽引发技术侵权怎么办?案例详解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近日已启动,49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从今天起,我们将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展播,一起来见证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步伐。
先来看一起候选案例,这起案件被称为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通过案件裁判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并亮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技术向善的司法态度。
这段AI声音的样本原型来自殷女士,她是一名配音师,录制过不少作品。2024年初,她却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了基于她的声音制作的AI配音。
殷女士:首先发现其实是我们同行,他是在刷短视频的时候,发现一些电影的解说和游戏的解说用了我的AI声音。
殷女士表示,她从未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那么是谁把自己的声音AI化了?这些AI声音又是怎么传播开的呢?殷女士花了一番功夫,发现了她的AI声音商品化的过程。
声音未经授权 没有任何费用被广泛使用
原来,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提供给了一家软件公司。该软件公司以这些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对外出售。
原告 殷女士(声音已处理):因为我本身是从事声音相关行业的,我们是以此为生的,如果声音就这样,没有任何授权,也没有任何费用地广泛使用,那以后我怎么工作呢。
被AI化后的声音 法律该如何保护?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将转卖她录音制品以及将她声音AI化并销售的几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涉案声音AI化的声音不具有与原告本身人格的可识别性,社会公众难以仅凭该发声识别出原告,因此原告主张涉案行为构成对其人格权益同声音权的侵害依据不足。
从法理上看,声音权益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但是被AI化之后的声音,还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其侵权行为造成了原告声音权益受损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几家被告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侵害技术秘密 知识产权领域判赔最高案件
我们再来看一起候选案例,这起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侵权案,是迄今为止知识产权领域判赔额度最高的案件,法院在整体判断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基础上,不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数额,还在多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有力彰显了国家层面对科技创新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坚定决心。
员工跳槽引发技术秘密侵权 纠纷持续6年
2016年,浙江吉某控股集团旗下公司有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其中30人离职后马上就加入了威某汽车科技集团及其关联公司。2018年,吉某方发现,部分离职人员以发明人的身份出现在威某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中,而这些专利涉及吉某方的技术秘密,随后,吉某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某方停止侵害并赔偿21亿,双方就此开启了长达6年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法院判定威某方赔偿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但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陈文全:原始积累从0到1,一手一脚弄起来的话,这个是有一个过程,有一个巨大的投入的。业内我们也了解了一下,他们说大概最少是三年半或者以上,而且你还应该是有合法的技术来源,你跟别人合作也好,你花钱也好,或者你找传统的车企也好,那么都有这么一个技术来源,我们这个案子实际上它至少在底盘这一块,它没有合法的技术来源。大概两年时间内汽车就量产了,而且上市销售了,所以这个就是不正常的。
部分适用2倍赔偿 终审判赔6.4亿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这起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本案部分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2024年,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威某方赔偿6.4亿余元,这也是目前知识产权领域判赔额度最高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陈文全:我们认为研发成本是企业必须支付的一个成本和代价,你没有研发成本是不对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了避免支出,你通过侵权的方式获取了,直接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了,这种侵权的使用节约了你的研发成本,降低了或者减少你的亏损,我们认为也是一种获取利益。
这起案件的判决对那些意图通过“挖人”“窃取”等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企业起到极大的警示震慑作用,同时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原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诉讼的良好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朱理:希望通过这种技术秘密的这样一种强有力的保护,那么使得我们的创新企业能够安心创新,安心进行生产经营,那么也想通过这样一个案件来传递一个我们人民法院去通过强有力的保护来呵护、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