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2025-05-19 16:29 阅读
大江网络@朱輝
近日,《新余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标志着江西省首个设区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政策落地。作为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行者,该《办法》以规范公共数据授权流程、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通为核心目标,为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提供了“新余方案”。
该《办法》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职责不清、流程不规范等痛点,从机制设计、运营管理到风险防控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明确“分领域+依场景”授权模式。采用分领域授权与依场景授权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程序选定运营机构,明确数据使用范围、期限、收益分配机制及退出条款,确保授权过程透明合规。
该《办法》要求公共数据“原始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见”,通过统一建设的授权运营域实现数据安全加工处理,并设置访问控制、算法建模、封存销毁等技术防护措施,原始数据及可还原为原始数据的衍生产品严禁出域。
新余市数据主管部门联合网信、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实施年度评估、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要求运营机构单独核算数据产品收支,防范资本化与证券化风险。同时,明确数据收益分配需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规范管理。
鼓励运营机构开发基础数据产品,支持第三方再开发应用,推动数据在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及产业场景中流通。数据产品定价实行“政府指导+市场调节”双轨制,平衡公共利益与市场活力。
下一步,新余市将加快制定实施措施,推动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资本化运作等创新模式,力争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可复制经验。(李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