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曝光3宗案例 南康区住建局非法占地修建项目

2020-06-01 08:52
赣州发布

  为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

  震慑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全市形成依法有保障

  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氛围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决定

  公开曝光3宗土地

  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这3宗典型案例分别是:

  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南康区东山北路北延二期项目案。2017年7月,原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康区镜坝镇桐木村、老镜坝村集体土地56.87亩,其中耕地52.04亩,修建南康区东山北路北延二期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19年9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处以罚款709954.20元。2019年12月31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该单位自觉履行行政处罚,但截至目前尚未依法履行处罚。

  信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占地建设高新区智能模组产业园项目案。2018年1月,信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信丰县西牛镇新苗村、老山铺村104.63亩土地,其中耕地66.19亩,建设信丰县高新区智能模组产业园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0年4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现正在查处过程中。

  (网络图)

  龙南县生鑫采石场越界开采案。2018年10月,龙南生鑫采石场在安全生产整改过程中越界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石料1531立方米,违反了《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列》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19年5月13日,龙南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45930元,并处罚款9186元。违法当事人已缴交罚款并退回至原矿区范围内采矿。

  来源:客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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