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行被限 男子“主动”履行促结案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吴际宇)报道: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芦溪某银行履行3万余元标的款。
李某因欠芦溪某银行3万余元贷款未按期归还被芦溪某银行诉至芦溪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欠款,因李某未按判决履行,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因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芦溪县法院依法限制李某高消费。数日后,李某在购买高铁票时被告知被限制了高消费无法购买车票,便主动联系银行履行3万余元欠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