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索赔半年未果 昌绍调解当场履行

2021-06-16 10:18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晓姞)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何某与吴某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伤残鉴定被评为八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长达半年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故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由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阳昌绍承办,阳昌绍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向双方各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八级伤残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赔偿金额是二十到二十五万左右,单纯伤残赔偿金计算方式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年满60以上赔偿年数可减少一年,另外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吴某表示,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自己没有购买交强险,故没有报警处理,自己生活困难希望何某可以酌情减少赔付金额。在阳昌绍的调解下,何某的家人表示,自己清楚吴某的经济收入情况,关于护理费和精神损害金自己都不要,只希望吴某可以尽快支付应该支付的赔偿金额。最后,双方当事人以14万赔偿金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当场履行。(通讯员:芦溪县人民法院 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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