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县市区任命“一委两院”负责人
井冈山市
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谢建军辞去井冈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井伟辞去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施小华为井冈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章建文为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西湖区
南昌市西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王忠华辞去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李世峰为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湘东区
萍乡市湘东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黄智勇辞去湘东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张健为湘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湘东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临川区
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章志芳辞去临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周家新辞去临川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张俊为临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临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冯武为临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东乡区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郑军辞去抚州市东乡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杨露萍辞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黄初江为抚州市东乡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揭玫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石城县
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陈文春辞去石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赖长润辞去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赖林仔为石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魏海涛为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全南县
全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刘文秋辞去全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段文冬辞去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朱旭为全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萍为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永新县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彭辉辞去永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王志军辞去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吴文强为永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肖毓文为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余江区
鹰潭市余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刘勇建辞去余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刘文安辞去余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琚新发为鹰潭市余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梁波为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横峰县
横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张志渊辞去横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巢澍望为横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横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武宁县
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詹宏夫辞去武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吴迎春辞去武宁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胡剑为武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蔡报刚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徐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