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前 “长”墙 南昌“公园天下”楼盘遭投诉

2021-12-09 12:40 阅读
法报视点
南昌市民付女士在临近交房时发现,原本无遮挡的阳台前面,硬生生地竖起了一堵水泥墙。  

水泥墙因何而来?问题将如何解决?为此,记者前往实地进行了调查。

 

 

 

业主:阳台前“长”出一堵墙

 

 

今年7月,付女士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公园天下楼盘购买了一套住宅,房子位于3楼,于2021年12月底交房。最近,付女士进入小区查看房屋装修进度时,意外发现房屋南面的阳台前,被一堵墙体给遮挡住了。

11月24日,记者陪同付女士来到她所购买的住宅内,站在南面阳台,可以看到小区的南大门正在施工,一堵由大门建筑形成的侧面墙体呈现在眼前。  

经过现场测量,水泥墙体距离阳台外立面约5米左右,高度约8米,虽然并未达到与三楼天花板同样的高度,但如有人站在阳台远眺时,墙体正好挡住了3楼南面的阳台和卧室窗户的视野。  

付女士说,当初选购房子时,有多个楼层可供选择。“南大门当时也正在施工,但销售人员保证大门的侧面墙体只会与2楼高度一致,后期不会超过3楼底部”。  

付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有关房屋存在的不利因素说明被加粗着重显示,但有关她所在楼栋3楼的视野遮挡问题未被提及。  

11月26日,公园天下楼盘的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购房合同中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不利因素,需要消费者到现场核实,“我们并没有刻意欺骗消费者,从沙盘效果来看,确实会遮挡2楼和3楼,购房者是能看到有这些影响的。”  

记者注意到,在该楼盘营销中心设置的沙盘中,特别注明“模型的颜色、轮廓、层高、尺寸……仅供参考之用,以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  

付女士认为,像她这样购房合同未提及遮挡的情况,如果一切依据合同,根本就不是自己当初想要买到的房子。

 

 

 

开发商:同意与消费者协商换房

 

 

在双方的沟通过程中,付女士还提到,通过实地测量,她所在的楼栋与南大门建筑的间距远远达不到《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  

对此,施工图设计公司回应称,2019年3月,公园天下项目就完成了规划建设方案并获得了南昌县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而付女士所在楼栋与小区南大门在规划总图中是一个整体,故建筑内部没有规划间距的要求,满足消防及日照要求即可。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认为,由于阳台前的墙体是在购房后出现,导致违背了付女士当初购房时的初衷和意愿,侵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熊超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据此,付女士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退房,也可以就房屋销售企业违背当初的承诺以及介绍,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熊超表示。  

发稿前,付女士告诉记者,公园天下相关负责人已经与其协商一致,同意换房并帮助付女士履行相关房产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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